第十六章 對一組讀者夢境的簡析(二)
讀者自述:
1991年的秋天,那時我已三十有四,孩子已滿5週歲。
當時我到外地去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崗位培訓班。我從小在鄉下長大,性格比較內向,見識也短,妻子是紅娘搭橋,對於結婚的認識非常膚淺,除了生兒育女,不會再有更高的要求。那次為期一個月的培訓班使我如夢初醒,人生竟然這麼美好,使我至今40有餘仍無法淡去。
花,一朵潔白的小花,她就在我們學習班,1.68米左右的個子,黑油油的長髮很自然的披在雙肩上,著一副寬邊眼鏡,標準的瓜子臉,皮膚白得恰到好處,常常穿一件油綠色的濾水風衣,嘴唇塗一點淡淡的紅。上課時急促地來,下課時匆匆地走,很少與人笑談,矜持得要命,宛若一神秘女郎。幾天下來,她讓我內心深處產生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。
她坐在教室的最前排,上課時我耳朵失了聰,眼睛倒勤快,常常追逐著她那黑亮的柔髮、瘦削的身影。我發覺我的魂魄丟了,散落在她的周圍。她是學習班所在地的小城人,我一改中午睡覺的習慣,中午上課前牛小時,就到她來上課的必經之路“散步”,當她急急地趕來上課時,她那汗汗的小手將書本輕輕地揣在懷裡,那鞋的高跟兒輕輕地敲在地板上,那種清脆的聲音彷彿在召喚著一種嶄新的未來。這個學習班我就這麼一天天朦朦朧朧地混過來了。
學習班結束前,最後一個項目是參觀本地的博物館。參觀完後在回家的路上,我看到她推著一輛自行車,前邊坐一約兩歲的女孩,我隻身走了過去輕輕地對她說:我來推吧!她微微一笑,立即將車把遞了過來,並對我說,這是我女兒。我們幾乎是默默地並排走了一公里多路。分手時,她要孩子親親叔叔。
學習班結束了,她和另外一位女同學把我們送上車。車子一開,我忽然發覺這個車上好像只有我一人,孤獨得要命,心想這個鳥學習班時間也太短了。
回到家才幾天,我便做了一個夢:我從外地出差回來,看見她穿著一件紅色毛衣,戴著斯文的眼鏡,還是那頭百看不厭的秀髮披在肩上,甜甜地坐在我的床上,孩子偎倚在她身旁。看見我進來,她含情脈脈地朝我莞爾一笑。我一步跨過去,一隻手抱起孩子,一隻手剛剛要去梳理一下她的頭髮,卻醒了。這麼多年來,夢中的情景在我的記憶中就從未塵封過。
之後,我們彼此通過一段時間的信,她把汪國真的詩抄來寄給我:我為愛而忘情,我為愛而受折磨,不論忘情還是折磨,我全都勇敢地接過。她還寄過一張美麗的照片給我,我情不自禁地將照片放在辦公桌的玻璃板下面,由此常常引來一些好事者們竊竊私語。
現在,每到她生日的時候,我都要寄上一張生日賀片給她,從未間斷過,並且還將繼續下去。但幾年來再也得不到她的音訊。我的生活雖然又回復到平庸,但這段一直保留在心中的情常常激勵我勇敢地去面對艱難的生活。我衷心地祝福她永遠幸福!
簡評:
一段美好的愛情,在一個美麗的夢境中濃縮。夢中可能是兩人最親近的接觸了,卻被打斷,我們無法不憎恨為何夢竟是要有醒來的時候。許多感情,正是在這種狀態中才最美好和最持久,所以,中斷了的夢是美的。
夢到你不是因為愛你
讀者自述:
我是一個花季中的18歲女孩,性格活潑開朗,比較擅於交往,但這些恰恰是我的弊處,影響了我的學業,所以今天才來到了這所中專院校。開朗使我從小與男孩子打成一團,也並未產生別的念頭。直到初三某一天,我發現我班的一名男生在注意我,起初我還和好朋友說那只是一種錯覺罷了,可隨時間的推移,我證實這不是錯覺而是事實,我氣憤極了,開始變得沉默,不與任何異性說話,從此我那平靜的心湖被打破了,雖然我想全心投入到學習之中,告誡自己還小,但還是影響了我的升學。
那段日子,他總是出現在我的夢中,而且不止一次,並且夢中的我卻與他肩並肩,說說笑笑,醒來之後,我特別難受,真的,我非常討厭他,可夢裡為什麼會出現那種現象呢?
簡評:
是否喜歡那個男孩子是一回事,第一次有男孩子對自己表示愛慕是另一回事。畢竟到了渴望愛情的年齡,所以,那個男孩子進入夢境便是理所當然的了。之所以同他在夢中很愉快,是因為他是男性的象徵,而不一定是現實中的那個他。
昔日男友和別人結婚了
讀者自述:
他結婚的消息傳來了,他曾是我心中的王子。當年我因為是個小女孩,有著少女那種矜持,沒有找什麼理由接近他,更提不上跟他約會了。可我總會想到他,每次想到他都會臉紅,神馳心往地跟他在一起穿越在山林那蔥鬱之中。我拽著他在青青的山上,泉水邊,他輕輕地撫著我的長髮,靠近我的耳邊,告訴我:“我愛你,我要你做我的新娘!”我穿起了自己設計縫製的聖潔的婚紗,他穿著我一手製成的禮服,我們相擁走在歡樂洋溢的有紅毯鋪地的大廳裡,大家都在為我們祝福……
鈴!……什麼?!我被驚醒了,強睜朦朧的眼睛,新的太陽已經掛在窗前,新的一天又開始了,我真捨不得離開這個夢,我很明白,這是不會變成現實的。現在他已經是別人的新郎了,就讓我把這個不能成為現實的夢作為美好的回憶吧!
簡評:
暗戀的男子結婚的消息傳來,便有了這個簡單的願望的達成的夢。夢者自己說得好:“就讓我把這個不能成為現實的夢作為美好的回憶吧!”
我夢到足球明星范志毅
讀者自述:
今天早晨起床後,我將做的夢講給媽媽和女兒聽,她們笑我,現在我講給你聽,你可別笑我啊。不知怎麼我與范志毅在一起,同他一起去了他的家。那是一間很小又暗又潮濕的小屋子,進了門很難看清屋子裡的東西,過一會兒,可能是適應了一些,看到床上有一個嬰孩,辨認了一番,才知是個女孩,我抱起小孩,對小范說:“這屋子太潮濕,光線又差,對小孩的健康很不利,為什麼不換個環境呢?”小范說:“這個住處是轉會後球隊安排的,湊合著住吧。”我又問他:“這個孩子是怎麼回事?”小范說:“這是我的女兒,他媽媽在英國。”我在他的屋子待了一會兒,幫他整理一下東西,然後對他說:“你搬到我家去吧,我家的環境很好。”小范說:“不行,我的獎學金沒有拿到,沒有現金,只好先住這。”我說:“算了。”於是我抱起孩子,外面又裹了一個毯子,然後下樓。不知什麼時候我的女兒在身邊,外面狂風暴雨,路很滑,我讓小范領好韻兒(我女兒的乳名),我們艱難跋涉著,終於見到了我的家,可樓前的花壇不見了,到處是大水,水將一切淹沒,連路也找不到。不知用了什麼辦法,我們總算是到家了。家裡很好,陽光照進來,照著那麼溫暖寬敞的客廳和兩個臥室,我帶小范參觀了一遍,孩子們在另一個房間,我同小范在一起,小范深情望著我,擁著我說:“我沒有錢給你。”我說:“別說這些了,你安心地住這兒,孩子我會幫你帶好。”他說:“謝謝你,我怎麼做才能報答你。”我說:“憑你良心吧。”我們在一起又做了什麼,好像很模糊,只是後來我仔細地看小范,突然間這麼近的距離,小范與比賽場上的范志毅截然不同,長得很南方化,我盯住他想,如果他是一個普通的人,沒有什麼名氣我還會愛他嗎?這個夢就這樣醒來,我努力地將夢繼續下去,可怎麼也睡不著了。
方剛,這個夢的起因是12月16日中伊的半決賽(十三屆亞運會),那場球我看了,看得很生氣,越看越沒勁。臨終場還有十幾分鐘我看到助攻上前的范志毅,我說,你怎麼才上來。我認為他的助攻有一些晚了。這個夢的由來與這場球有直接的關係。
方剛,其實在中國的足球界我並不十分喜歡小范,可夢中卻偏偏是他的出現,我很珍惜這個夢,我會將他封存在我的記憶的長河中。也許因為這個夢,從現在起我會永遠支持小范,做他的忠實球迷。
簡評:
因為對足球的關注而有了對足球運動員的關注,通過與某個運動員的私人交往使自己與足球更近一步,肯定了自己作為一個“超級球迷”的資格,安慰了因為比賽失敗而使自己受傷的心。與其說是對某個特定運動員的感情,不如說是對足球運動的感情,或者是對一份感情本身的嚮往,“小范”不過是個載體罷了。女主人公在渴望愛情。
神秘的女孩
讀者自述:
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,男,27歲,未婚,大專學歷。春節期間,我在舞廳認識了一個女孩,叫晶,跳過兩次舞後,我就約她一起看龍燈,她也如約而去了,只是身邊跟著另一位女孩。她讓我到舞廳等她,她去找一個人,後來我看見她在一個店門口和二男一女會合後揚長而去,我在舞廳等了她一個晚上也不見她的人影。我覺得只是萍水相逢的,用不著太過煩惱。誰曾想有一天晚上卻夢見了她,下面是我的夢境:我來到一條熙熙攘攘的街上,並不想買什麼,只是隨便逛逛,忽然看見路對麵店門口處站著我所熟悉的身影,這不正是晶嗎,我正要跑過去打招呼,卻被身前的人流阻住了,待我穿過人群過去時,卻不見了晶,我心裡一陣惆悵。
請問方剛先生,我的夢說明了什麼?難道在潛意識裡我真的愛上了那位姑娘?
簡析:
幾乎是現實生活的簡單再現,並不能說明“真的愛上了”,而只是白天的願望受阻,且顯得莫名其妙,心煩所致。直覺告訴我,這是一份不可太認真的感情。
找不到她的家
讀者自述:
我在電話裡同H約好去她家,請她的父母一起出來吃中飯。
我卻被耽誤了,匆匆趕往她家時已經錯過了吃中飯的時間。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經吃過中飯了。我還被告知,見到H父母的時候要自信一些,對自己的事情不要談得太多。
我在大街小巷中穿行,無論如何也找不到H家了。我想打電話向她問路,一路上卻沒有公用電話。
簡評:
夢者沒有提供更多的背景材料,但已經能夠看出,他與H的戀情受阻,他的某些方面無法被H的父母所接受。
背井離鄉更思念愛情
夢境:
背井離鄉來京心裡總不踏實,時常做向女生傳遞情書或是約會的夢。
夢中,我回到中學時代,無比的天真、活潑,心裡總是想著一個人。於是筆下生“情”紅著臉交出了人生中第一封情書。
當第一封情書傳人女孩手中,3天後我收到後花園見面的紙條。此時的我好似登上皇帝的寶座,飄飄欲仙。當再次見到她時,她還是背對著我手裡拿著書,白衣黑裙長髮,周圍很靜讓人幻想。她轉過身來笑著說:“你好。”順便遞上一頁白紙,我也遞上準備好的情書可她轉身走了,再也沒回來了。我捏緊紙條回家去看,沒到家夢醒了。
背景自述:
幾個月前來京不適,總惦著遠方的朋友、同學,剛來幾乎每晚都做這個夢。我的初戀的確沒成功,那是5年前的事,因而總對異性有種神秘感覺,想接近又害怕失敗。有一天終於托人交了第一封信,前幾天那位女同學還真給我寫了封信,隨信還寄了張“喜貼”